部门简介

 一、学院发展规划职能 1.根据国家宏观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江西省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等,会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编制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 2.组织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建议方案的研究分析、论证; 3.协调并督办各系部相关规划的实施,并起草规划的实施总结; 4.组织开展学院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各系部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验收和监控,并起草检查、评估、验收和监控报告;